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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关爱礼遇道德典型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713名道德典型可享受礼遇

来源: 十堰晚报     |    作者: 罗伟      |     发布日期: 2024-07-12     |     [      ]

日前,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十堰市关爱礼遇道德典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政治尊崇和健康、教育、出行、文化、住房、养老等方面礼遇道德典型。据悉,该《办法》系全省首创。

纳入礼遇范围的道德典型有哪些

《办法》明确,纳入礼遇范围的道德典型包括十堰市历年产生的全国道德模范、湖北省道德模范、十堰市道德模范(均含提名奖),中国好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十堰好人。

道德典型必须通过“十堰公交”APP申领电子“好人卡”,作为关爱礼遇待遇的有效凭证。为落实各项关爱礼遇措施,在开通电子“好人卡”的基础上,根据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情况,逐步推进“一卡通”模式。

“经摸排,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713名道德典型(其中省级以上道德典型102人)可以享受礼遇。”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此《办法》,旨在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十堰篇章凝心铸魂。

道德典型可享多项礼遇

关爱礼遇措施包括:将道德典型纳入春节前各级领导集中走访慰问范围,名单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向同级党委提出;邀请道德典型出席重要典礼、仪式和重大活动,名单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应典礼、仪式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之请提供;同等条件优先推举符合条件的道德典型作为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等。

省级以上道德典型每两年享受一次市内三甲医院免费体检待遇,承担医院和时限由市卫健委协调。体检项目不限,标准按照2000元把握。

省级以上道德典型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每年5月底前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不受户籍限制。

道德典型在武当山机场乘机出行,出示电子“好人卡”,可携1至3名同行人员,享受使用贵宾通道待遇;道德典型刷电子“好人卡”二维码可免费乘坐市城市公交集团运营的所有线路公交车,每月上限80次。

道德典型在指定影院(市、县亚新影院)观影,凭电子“好人卡”购票,享受四折优惠;道德典型凭电子“好人卡”免押金、免工本费在7家公共图书馆(十堰市图书馆、丹江口市图书馆、郧阳区图书馆、郧西县图书馆、竹山县图书馆、竹溪县图书馆、房县图书馆)办理借阅证。

道德典型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市保障房服务中心通过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租房配租信息后,符合条件的道德典型可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申请。通过公开摇号,如果道德典型未能摇中公租房,在轮候期可优先配租公租房。

道德典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市内养老,可申请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者由民政部门优先、优惠安排入住辖区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