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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整治城市管理五大突出问题

来源: 十堰日报     |    作者: 纪枫波      |     发布日期: 2023-06-21     |     [      ]

日前,市创文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联合下发《十堰市城市管理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短板、车辆违规停放、出店占道经营、杂物乱堆乱放、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等五大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短板问题专项整治要求,车行道、人行道路面平整、通畅,地砖铺装牢固,路缘石无缺损,道路两侧护栏、隔离墩、窨井盖完好,绿化带无缺株少株死株、泥土裸露现象,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功能完好。车辆违规停放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各类车辆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居民小区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堵塞小区消防通道和单元门出入口现象。出店占道经营问题专项整治要求,临街门店经营活动规范有序,无明显出店占道经营,无违规流动摊贩现象,经营场地无垃圾、油污、乱堆放问题,经营食品无卫生安全问题。杂物乱堆乱放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居民小区楼道内外、背街小巷、临街商铺无废弃物、建筑装修垃圾等物品乱堆乱放现象,城乡接合部无柴草煤渣、建筑材料、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村居门前屋后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问题专项整治要求,街面无流浪狗,无遛狗不牵绳和犬只扰民现象,地面无动物粪便。

《方案》要求,7月10日前,各地、各单位组织力量开展“五大突出问题”全域排查,分类建立问题台账;9月底之前,针对问题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责任清单和详细整治措施,深入开展问题整改;10月,市创文办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并排名通报。年底之前,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自7月10日起,市创文办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督办,检查情况纳入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和市域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同一问题连续三次被通报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