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十堰城区排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2-20     |     [大   中   小]
城区排水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城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监督管理,完善排水许可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城区排水户的排水行为,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我局开展2024年十堰城区排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城区范围内已申领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
二、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排水许可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排水户排水许可证是否过期;
(二)排水户是否规范排水;
(三)排水户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四)重点排水户是否建立排水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五)对排水户排水水质取样检测。
三、检查人员
1、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执法人员;
2、检查组必须有2名以上检查人员组成。
四、监督检查方式
(一)实地现场踏勘:执法人员对排水户的排水情况、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采取抽查方式, 委托第三方排水检测单位对排水户排水水质、水量取样检测。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二)要求被检查排水户出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三)查阅有关文件和材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水行为。
六、监督检查时间
1、对排水户的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其中对纳入《2024年十堰市城区重点排水户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年度内监管检查不少于1次。
2、根据市住建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对城区排水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间计划于2024年6月—11月开展,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中,按比例随机抽取城区排水户。
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录入。
(二)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三)对不符合要求的排水户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效果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等措施,并将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委员会移交相关案件线索处理。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