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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      ]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受检项目参建单位:

根据《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十市监联席办[2023]1号)和十堰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2023〕179号)统一部署,11月下旬,市住建局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了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监管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规划国土手续办理情况、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工伤保险、农民工资清欠情况、渣土管理等情况,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市共检查在建项目7个,发现隐患70处。

从检查情况看,被检项目总体上能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升,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较为重视,企业、部门对项目检查情况基本到位,积极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较大薄弱环节及管理漏洞。如茅箭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检查时总监王柳未到岗履职,在查看实名制考勤系统中发现总监王柳长期未在该项目考勤打卡,涉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的违规行为;汉城世家(二期39#、50#-53#、55#住宅及地下室调整红线)相邻山体土质边坡未治理到位等。

二、存在问题

(一)建筑市场方面

1、部分项目存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在岗现象,项目经理、总监、监理人员等未到岗履职。如百强生态城15、19、20、25、26、29、30#楼项目、茅箭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柯家垭安置区A区17#及配套设施项目、汉城世家(二期39#、50#-53#、55#住宅及地下室调整红线)等。

2、部分项目劳务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如惠智城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东城开发区安置区9#-15#楼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汉城世家(二期39#、50#-53#、55#住宅及地下室调整红线)项目、柯家垭安置区A区17#及配套设施项目等。

3、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如百强生态城15、19、20、25、26、29、30#楼等项目。

(二)施工现场安全方面

1、危大工程管理及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如汉城世家(二期39#、50#-53#、55#住宅及地下室调整红线)项目抽查发现51号楼安装悬挑料台下方未设警戒线,50号楼后侧平台临边防护缺失未及时恢复。东城开发区安置区9#-15#楼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现场内外架体未分开,施工缝悬挑部分未设独立支撑体系,钢筋节点绑扎不规范。

2、施工用电管理不规范。如汉城世家(二期39#、50#-53#、55#住宅及地下室调整红线)项目抽查一处施工用电开关箱存在使用电子式开关问题,茅箭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电线私拉乱接且拖拽过长,大功率施工机具未单独设置开关箱。

3、部分项目存在现场边坡未治理。如百强生态城15、19、20、25、26、29、30#楼项目建筑物相邻边坡治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汉城世家(二期39#、50#-53#、55#住宅及地下室调整红线)项目相邻山体土质边坡未治理到位。

(三)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方面

1、部分项目监理单位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如汉城世家(二期39#、50#-53#、55#住宅及地下室调整红线)未对进场的专业分包及材料进场审核,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盖公司印章,监理行为不规范;惠智城项目(一期)二标段监理单位未对进场材料加强审核把关。

2、部分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如汉成国宾府二期砼试块统计和报告少数不对应,惠智城项目(一期)二标段未见建筑节能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未见相关材料检测报告;百强生态城15、19、20、25、26、29、30#楼项目施工图审查实施不符合相关要求,工程进入装饰施工阶段,现场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见到施工图技术审查意见及回复单。

3、部分项目质量建设不到位。如惠智城项目(一期)二标段局部砼现浇构建存在跑摸现象未及时处理;汉城世家(二期39#、50#-53#、55#住宅及地下室调整红线)局部二次物件浇筑质量不佳,存在离折、露筋等现象。

(四)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文明施工不达标,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未达到8个100%扬尘防治标准。如惠智城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东城开发区安置区9#-15#楼及配套商业区幼儿园建设项目、百强生态城15、19、20、25、26、29、30#楼项目、茅箭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迅速整改,消除隐患。各检查组要督导各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监管部门、企业对照标准和问题隐患清单(附件)立即组织整改,特别是通报中多次提到的项目,要举一反三,结合自查自纠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于12月5日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报市住建局安全监管科(十堰市民服务中心A栋2002室)。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现场管理严重缺位的企业,一律严格复核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联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创新监管,提升效能。各地各单位要继续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指导,研究制定相应标准和管理文件,继续开展以危大工程、起重机械、预防高坠、危险化学品等为主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全市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主要问题清单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全市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主要问题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