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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1-28     |     [      ]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暂行)》(鄂建文〔2019〕23号)及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9月11日至21日,市住建局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检查对市直建筑业企业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了10家检查对象,对全市监理企业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了8家检查对象。通过企业自查、专家审查、社保查询等综合方式对各受检企业资质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结果

1、10家建筑业企业检查情况:合格企业1家,不合格企业8家(其中6家企业部分资料不满足标准,2家企业未提交检查资料),1家企业破产清算中。

2、8家监理企业检查情况:合格企业1家,不合格企业6家(其中5家企业部分资料不满足标准,1家企业未提交检查资料),1家企业已转武汉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数量不足,未能满足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2、企业社保缴纳人数不达标。

3、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办公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未提供或提供的2022年度建筑行业统计报表不达标。

5、未提供注册建造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

6、未提供检查资料。

四、处理情况 

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合格的企业可正常申请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工作,可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五、相关要求

1.对在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资质标准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整改完毕,将整改材料报市住建局。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提交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合格,我局将依法函告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相关资质证书。

2.全市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定期依照资质标准对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自查;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定期对项目参建单位的资质条件进行核验,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3.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整改,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