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1-08     |     [大   中   小]
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国动办、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各受检项目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规范化管理,根据《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十市监联席办[2023]1号)及《市直住建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工作要求,拟于近期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监管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规划国土手续办理情况、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工伤保险、农民工资清欠情况、渣土管理等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有效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有效促进协同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并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有效监管。
二、工作安排
成立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组,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国动办、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执法人员中抽调组成,具体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沈 义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孙希辉 市建管处主任
成 员:市人社局(侯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东)、市城管委(焦立锋)、市国动办(樊勋)、市应急管理局(黄飞一)、市建管处(陈磊、李剑、刘涛)
联络员:刘 聪(15337355055)
第二组
组 长:李明华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胡世清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市人社局(周元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夏煜松)、市城管委(党锐)、市国动办(匡小洪)、市应急管理局(周巍)、市建管处(王强、廖安斌、于波)
联络员:张 懿(15203078420)
各组检查人员视工作情况自行调整,在建工程检查项目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随机抽取(见附表)。
三、综合抽查内容
(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情况
1.工程质量。主要检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和资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落实质量责任制情况、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地与实践融合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情况、实体质量检测与监督抽测执行情况、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等。
2.安全生产。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扬尘治理专项经费的支付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实施、验收管理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施工用电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管理情况;项目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培训以及技术交底等落实情况;智慧工地建设等。
3.建筑市场。
(1)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投标、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否有违法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是否存在无建管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是否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行职责,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建立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情况。
(3)监理单位专业人员配置的数量是否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设立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人员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存在转包监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4)在建工程相关参建单位是否按照市住建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在“十堰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上报送、提交相关信息。
(二)规划、国土手续办理等情况
重点对在建项目核查土地及规划手续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人防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
重点对在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
重点对重大建设工程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并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结果进行抗震设防情况;一般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情况。
(五)工伤保险、农民工资清欠等情况
重点检查项目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单位代发制度,维权信息公示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六)渣土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渣土工地施工现场围挡是否设置、施工路口是否硬化、场内暂不开发和非挖装区是否密目网覆盖、冲洗设施是否设置(必须设置的)、渣土车辆出入口是否冲洗、运输路线是否洒水降尘、场内土石方挖装是否湿法作业、渣土车辆是否密闭运输。
四、检查时间
拟定于2023年11月8日-11月17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自查。各抽查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的自查,将自查情况及相关附件资料放置项目部以备检查。
(二)即查即改,从严处理。综合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项目视具体情况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问题严重的项目下发《停工通知书》,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城管委进行行政处罚,或依据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施信用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三)遵守纪律,严格要求。此次综合抽查必须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在抽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工作纪律要求,轻车简从、突出实效。
本次检查附表由各检查部门自行准备。检查结束后,各组各部门将检查和处理情况报市住建局安全监管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A栋(京东路口)政务服务中心2002室,电话:0719-8672376。
附件:2023年在建工程随机抽取检查项目情况表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