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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2022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2-10-31     |     [      ]

〔2022〕82号

城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参建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市直住建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市装饰装修行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

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二、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

7.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认定管理办法;

8.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三、检查对象

城区在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附后)。

四、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8日。

五、检查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行为;

3.是否存在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

4.是否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

5.“安管人员”教育培训、履行职责及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区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检查事项,逐一落实,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加强督办。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指出,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市装饰办跟进督办整改。

4.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附件: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2022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名单及检查人员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