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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的通知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2-10-19     |     [      ]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十堰市住建局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6日为各有关企业自查上报阶段。

二、考核范围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按20%比例随机抽取十堰市2021年度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证件、任职文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

4.企业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证明。

5.安全生产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网络图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资料;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机具相关图文资料;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年度安全资金计划及实施证明文件;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材料等。

6.2022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三类人员”汇总表。

7.2022年度十堰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汇总表。

四、考核程序

1.企业自查填报。

2.考核组审查企业资料,并将审查意见公示、公告。

3.考核结论为合格的企业由市住建局签署合格意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三个月整改期限,如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定为不合格,并依规上报省住建厅取消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1.本次“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采取资料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抽查企业要如实填写《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按时上报考核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企业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一律定为考核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将依规予以处罚。

2.考核组成员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核纪律要求,对受考企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不认真履职、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各被抽查企业要高度重视,在收到本通知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动态考核工作,逾期将不予办理。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A栋(京东路口)政务服务中心2002室,邮编:442000,电话:0719-8672376。

附件:1.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表;

2.企业“三类人员”汇总表;

3.企业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

4.2022年度十堰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检查企业名单。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