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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岁末年初燃气安全大检查暨第二轮“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住建委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7-12-29     |     [      ]

【2017】416号

各县(市、区)住(规)建局,各燃气企业:

  为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鄂建办〔2017〕432号、十安发〔2017〕18号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委组织于12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安全大检查暨第2轮“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轮大检查在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中随机抽查,共10家企业,实现对《燃气监管企业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城区燃气经营企业的全覆盖,本轮大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

本轮大检查主要抽查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双二十条”专项整治内容排查情况。二是针对雨雪冰冻低温天气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三是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四是对燃气、供热重点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特别是对燃气安全危险源(输配站、调压站、加气站、充装站、储气库、储气罐、钢瓶存放间)、供热管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的安全巡检记录情况。五是对工商餐饮用户的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总体评价

  本轮检查在上次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各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比上次落实较好,十堰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整体形势运行平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燃气企业日渐重视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向深入开展。二是坚持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周报,各项整改措施陆续落实到位并逐步完善相关资料档案。

  三、主要问题

  1、现场安全认识还需持续强化。违反现场操作规范的现象偶有发现,存在未认真制定今冬保供防冻等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措施,安全巡检记录和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等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2、全员安全责任制度还需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存在全员安全责任制度未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落实奖惩标准,未与企业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等全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相结合、同推进,未广泛宣传、公示公开全员安全责任制度等现状。

  3、整改环节不规范。对查找出来的隐患和问题,普遍未建立台账逐个登记,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督办人和复查人跟踪隐患治理效果,闭环管理逐个销项等隐患整改制度不健全。

  各县(市、区)住(规)建局作为属地燃气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复查,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上报安全检查的各类统计数据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执法监督。要做到大员上阵,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的燃气市场进行督查,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严格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曝光典型。

  (二)认真贯彻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年度执法监督计划,督促企业“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长期公示。

  (三)落实各地监督责任。强化对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督办力度,落实各地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并适时进行通报。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