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风第五中学报告厅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意见书
来源: 张湾区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9-25     |     [大   中   小]
张建消备字〔2024〕第22号
一、基本情况
东风第五中学报告厅建设工程,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38号,共一个建筑单体,建筑总面积为796平方米,共地上两层,建筑高度为11.25米,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性质为教学。2024年9月6日,十堰市东风第五中学申请该项目消防备案(备案申请表编号为张建消竣备字〔2024〕第28号),被确定为抽查项目。
二、验收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17个单项,除规定为全查外,其他每项抽查不少于2处),经检查,该工程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三、注意事项
请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