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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张湾区阳光小学扩建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1-29     |     [      ]

十建消审字〔2023〕第66号

该项目位于福山路,设计单位为陕西宏基建筑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次审查共1个单体,为新建小学教学楼:5F,建筑面积4431.44m2,建筑高度19.80m,多层公共建筑,耐火极限设计为二级,框架结构;1F为设备用房(配电间)、卫生间;2F~4F为教室;5F为教师办公室。每层设1个防火分区,3部敞开楼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项目一次消防用水量为288m³,学校内已建288m³消防水池一座,储存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消防水箱设置在屋顶,有效容积为18m³。室外设地上式消火栓,采用临时高压系统。

消防用电为二级负荷,消防负荷经专用桥架敷设至消防用电设备末端,主电源为市政10KV电源,采用双回路供电,两路电源均来自已建成配电房。消防负荷仅为应急照明系统及稳压泵用电,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合格。

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向十堰市住建局申请验收。经此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