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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蛇口十堰置业有限公司招商兰溪谷22、23号地块18、19号楼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1-29     |     [      ]

十建消审字〔2023〕第65号

该项目位于车城路,设计单位为武汉和创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次审查共2个单体,为分别为18#楼、19#楼,总建筑面积37774.06m2。其中:

18#楼:地上34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99.50m,建筑面积16627.79㎡,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1~34层为住宅;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9#楼:地上34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99.70m,建筑面积21146.27㎡,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1~34层为住宅;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消防水源为市政给水管网接入两根DN150给水管,引至地下消防水池,引入点压力为0.2MPa。设计范围内一次消防用水量为252m³。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的水池设置于23号地块负一层地下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室外消防水池与22号地块共用(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36#楼屋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m³,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室外设地上式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消防扑救面侧不少于2个。

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消防负荷经专用桥架敷设至消防用电设备末端,从市政引来两路10KV电源作为主供和备供,并在地下室设置专用配电房。设置集中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设置消防控制室。采用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并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合格。

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向十堰市住建局申请验收。经此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