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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宏投置业有限公司十堰市东城开发区安置区建设项目10-B地块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1-21     |     [      ]

十建消审字〔2023〕第60号

该项目位于龙门五路,设计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次审查共15个单体,分别为地下室、1#楼—3#楼、5#楼—13#楼、15#楼、16#楼(幼儿园)等,总建筑面积230560.28平方米。其中:

地下室:-2层,地下室埋深9.80米,建筑面积55779.15平方米,为多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负2层至负1层为车库、商业、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用房、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及设备用房等;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变、配电房设置有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1#楼:24层/-2层,建筑高度为76.95米,建筑面积11896.87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2层为商业等,3层至24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楼:24层/-2层,建筑高度为76.95米,建筑面积14100.94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2层为商业等,3层至24层为住宅等。设2部防烟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楼:28层/-2层,建筑高度为84.15米,建筑面积11390.64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为非机动车停车区架空层等,2层至28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楼:28层/-2层,建筑高度为84.15米,建筑面积12061.53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28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6#楼:22层/-2层,建筑高度为66.15米,建筑面积9920.90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为非机动车停车区架空层等,2层至22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7#楼:29层/-1层,建筑高度为89.55米,建筑面积13978.55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为社区用房、物业用房等,2层至29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8#楼:28层/-1层,建筑高度为88.95米,建筑面积13390.68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2层为商业等,3层至28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9#楼:30层/-1层,建筑高度为90.15米,建筑面积12910.94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30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10#楼:28层/-1层,建筑高度为88.95米,建筑面积14194.07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2层为商业等,3层至28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11#楼:30层/-1层,建筑高度为90.15米,建筑面积12228.87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30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12#楼:30层/-1层,建筑高度为90.15米,建筑面积12194.50平方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为非机动车停车区架空层等,2层至30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13#楼:30层/-1层,建筑高度为94.95米,建筑面积16167.77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2层为商业等,3层至30层为住宅等。设2部防烟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15#楼:30层/-1层,建筑高度为94.95米,建筑面积14424.87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至2层为商业等,3层至30层为住宅等。设1部剪刀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16#楼(幼儿园):4层/-1层,建筑高度为20.55米,建筑面积5920.00平方米,为多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为15班幼儿园,其中-1层为多功能活动用房、办公、厨房等,1层至3层为活动室、寝室等,4层为办公室等。设两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消防水源从市政干管上接入市政给水管DN100引至地下消防水池,引入点压力为0.3MPa。本次设计范围内一次消防用水量为684m³,地下室负一层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288m³的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负二层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396m³的消防水池,储存室内内消防用水量。1#楼屋顶设置一座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均为18m³。室外设地上式消火栓,采用临时高压系统。

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消防负荷经专用桥架敷设至消防用电设备末端,主电源为市政两路10KV电源,并在地下室设置一配电房。备用电源为一台800KW柴油发电机。设置集中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设置在7#楼物业办公室。采用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合格。

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向十堰市住建局申请验收。经此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