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关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来源: 市住新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7-26     |     [      ]

十建消审字〔2024〕27号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位于龙门一路,设计单位为十堰城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时间为2023年3月。本次为第2次消防设计审查。

本次审查共3个单体,分别为门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总建筑面积57717.70平方米。其中:

门诊综合楼:9层/-2层,裙房3层,建筑高度为38.85米,裙房高度13.65米,地下室埋深10.20米,建筑面积37141.90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医疗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一级。其中负2层至负1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等,1层至3层为门诊、急症、检查、检验、部分病房等,4层为手术室、ICU等,5层至9层为病房等。主楼设2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裙楼设2部封闭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医技楼:6层,建筑高度为26.25米,建筑面积9111.80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医疗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为门诊、食堂、餐厅等,2层为健康管理等,3层为共享值班等,4层为肾病透析中心等,5层至6层为办公等。设2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住院楼:6层,建筑高度为26.25米,建筑面积11194.00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医疗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层为发热(肠道)门诊、留观病房等,2层至3层为传染病房等,4层至6层为普通病房等。设2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消防水源从市政干管上接入两路DN150给水管引至地下消防水池,引入点压力为0.35MPa,本次设计范围一次消防用水量为684m³,其中室内用水量为396m³,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88m³。门诊楼负一层设有684m³消防水池一座,储存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消防水箱设置在门诊楼屋顶,有效容积为36m³。室外设地上式消火栓,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

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消防负荷经专用桥架敷设至消防用电设备末端,主电源为市政10KV电源,在地下一层设置配电房。地下室一台80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设置集中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设置在门诊楼一层。采用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控制室内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十建消审字〔2023〕69号所提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合格。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申请验收。经此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