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3月1日起开始实施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曲化瑞      |     发布日期: 2023-03-01     |     [大   中   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19部建设标准的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