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2022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2-10-31     |     [大   中   小]
〔2022〕82号
城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参建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市直住建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市装饰装修行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
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二、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
7.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认定管理办法;
8.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三、检查对象
城区在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附后)。
四、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8日。
五、检查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行为;
3.是否存在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
4.是否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
5.“安管人员”教育培训、履行职责及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区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检查事项,逐一落实,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加强督办。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指出,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市装饰办跟进督办整改。
4.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附件: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2022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名单及检查人员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