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新局就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来源: 十堰晚报     |    作者: 徐国文 周斌 甲林 陈诚      |     发布日期: 2024-07-08     |     [大   中   小]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工作视频远程培训会议,对《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宣贯解读。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移交工作制度,明确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各方责任,并就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能力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就《通知》中的相关内容接受了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记者的采访。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城市建设档案是城乡建设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弱化、工作方法简单、重承诺轻监管、不按规定移交等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建档案工作质量和水平,出台该《通知》。
问:为什么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建档案工作?
答:档案工作是一项为时代写历史、为文明传薪火的崇高事业。当历史进入数字信息服务时代,城建档案作为一种依据、一种凭证、一种信息、一种数据,是其他服务和其他服务产品无法替代的。自古以来,人们常说,“言之有据、出之有章”,凡事讲究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有源而出。一个单位和个人维护合法权益离不开档案;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离不开档案;维护城市运行安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离不开档案;应对突发性事件,抢险救灾离不开档案。
城建档案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进程的真实记录和缩影,它是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和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城市建设质量水平的综合反映和城市建设的“说明书”。它是科学管理城市和城市建设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是依法行政以及工程建设、运营养护、维修改造、应对城市突发事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问:《通知》从哪些方面完善了城建档案移交工作制度?
答:《通知》指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城建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工作举措。要明确要求承担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同步交付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市、县城建档案馆(室)要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范围,对城建档案应收尽收。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抓紧摸清建设工程竣工6个月后尚未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工程项目底数,采取广泛宣传、多渠道收集、公开征集、信用评价等办法,查漏补缺,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齐全和完整。
问: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各方需要落实的责任有哪些?
答:按照“谁形成、谁负责,谁移交、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移交工作职责。
工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负总责,要将其纳入合同管理、工程监理、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工程竣工图编制单位,及时将变更洽商落图。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时完成建设工程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定期查验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的归集情况。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建设单位要查验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性、齐全性和真实性,对于建设工程档案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应及时整改,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室)。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对各自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立卷以及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落实领导负责制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设专人专岗专职负责建设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完成工程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竣工图编制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将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交付工程建设单位。
问:《通知》对强化科技赋能,完善数字城建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城建档案安全管理有什么新要求?
答:《通知》强调,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大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实行归档全过程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建设工程文件资料可以通过城建档案管理系统随时归档。逐步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设工程全过程图纸数字化、施工文件数字化、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以及行政执法等有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存量档案数字化,探索增量档案电子化,实现城建档案资源跨部门、跨区域一体化综合高效协同应用,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要按照保密要求,严格管理涉密工程以及地下管线测绘数据等涉密档案。加强建设工程档案资源管理,做好档案数据容灾、异质异地多套备份和数据保全管理工作,防范因信息汇聚关联引发泄密风险。异地备份工作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省份、不同地震带等因素,确保档案数据的绝对安全、长久可用以及在应急状态时快速启用。
问:《通知》对新形势下加强城建档案作用发挥和队伍建设有什么要求?
答:《通知》指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完善档案利用制度建设,保障档案利用安全和通畅,探索运用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式,实现档案查询利用方便快捷服务。开通服务通道,为自然灾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提供24小时保障服务,做到随时提供档案查询利用。充分挖掘档案资源价值,通过举办展览、新媒体传播、编研、影视制作等方式,展现城市历史文化和城乡建设取得的成就,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培养熟悉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档案、信息化的业务骨干,增强城建档案管理的技术力量和综合管理能力。每年组织开展城建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