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住建局关于2021年5月14日前继续有效(含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11081192/2021-13838
文件类型
公告
发文单位
市住建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15:16:50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37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市住建局对2021年5月14日前制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报局领导同意。现将继续有效(含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附件:十堰市住建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和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十堰市住建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件)

  1、《十堰工业项目“先建后验”报建管控模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小文头)

  2、关于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分工的通知(暂行)(十建字[2019]73号)

  3、关于十堰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流程的通知(暂行)(十建字[2019]74号)

  4、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建设工程消防审批职责分工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函(小文头)

  5、市住建局  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优化房地产行业营商环境八项措施(十建字〔2020〕17号)

  6、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十建字〔2020〕18号)

  7、关于发布《十堰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十建字〔2020〕26号)

  8、关于暂停由图审机构进行消防设计专项审查的通知(小文头)

  二、修改执行的规范性文件(2件)

  1、关于印发《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十建字[2019]17号)

  2、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市建设档案查阅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十建字[2019]78号)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
附件:修改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