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13年03月13日 16:30:00
来源
市住建委
编辑
市住建委

  2013年,市住建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政办[2007]114号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的权利。本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的迫切需要。市住建委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桥梁,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服务社会、提升形象、发展事业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市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郑文成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陈建国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信息技术科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发布工作。2013年,市住建委重点围绕完善配套制度、拓宽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业务指导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市住建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年经审核确定上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131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此外,编印《十堰城建信息资料》1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253条,在市住建委网上公开各类信息107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财政资金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717条,人事类信息4条,其它类信息282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一年来,市住建委围绕城建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重点加大市政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此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利用“网上问政”栏目,了解广大网民的诉求和愿望,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安排专人进行及时回复或办理,赢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市住建委主要领导还多次参加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电视问政”,通过与网民对话沟通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市住建委共受理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市住建委通过强化有效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呈现了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14年,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市住建委将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城乡建设规划、市政项目建设、建筑工程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燃气、供水、排水等倍受广大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环节,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进一步推进供水、供气、排水、市政维护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提高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水平。继续做好“网上问政”投诉咨询的办理和答复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