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任〔2021〕19 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和 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工 作局:
根据市委《关于蓝劲松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十发干〔2021〕 82 号)精神,市政府决定:
蓝劲松同志任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玉松同志任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浩同志任十堰市民政局副局长;
官开华同志任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童华同志任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曾强同志任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大庆同志任十堰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