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192/2023-5857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17:11:30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号
〔2023〕18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构建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建立市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即领导干部包区、中层干部包企业、监管人员包项目。现就实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通过在全市住建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包保(领导干部包区、中层干部包企业、监管人员包项目)责任制,完善落实“三查”工作职责(隐患排查、督导检查、责任追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分工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在领导干部原有分工职责不变和业务科室职责不变基础上,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2023〕136号)工作内容,开展市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包保有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房县包保领导: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龙春来 (总联络员:安全监管科黄君霄)

2.郧西县包保领导: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乾隆 (总联络员:市政污水管理科钱臻)

3.丹江口市包保领导: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义 (总联络员:消防工程管理科李明虎)

4.竹山县包保领导: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蒋龙军 (总联络员: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李元文)

5.竹溪县包保领导: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吴迪 (总联络员:城市建设科王善林)

6.经开区包保领导: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李明华 (总联络员:建筑业与勘察设计科技科唐伟)

7.郧阳区包保领导: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副县级干部杨广然 (总联络员:村镇建设科房德法)

8.武当山特区包保领导: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李道义 (总联络员:市政工程建设科王彪)

9.张湾区包保领导: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胡世清 (总联络员:物业管理科黄云飞)

10.茅箭区包保领导:市建管处主任孙希辉 (总联络员:市建管处周昕)

三、主要任务

包保领导按照分工安排统筹包保县(市、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定期下沉包保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宣传安全生产管理最新政策,收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二是在重点时节、重大活动期间对所包保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建筑工地、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污水处理运行、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房屋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力度;三是督导包保县(市、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层级管理及痕迹管理,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四是监督检查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要参与所保县(市、区)发生的事故处置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中查处的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追究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包保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包保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坚持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态势持续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各包保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包保领导干部原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不变,既要努力做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认真负责地完成对包保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各包保领导干部要在对所包保县(市、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清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掌握翔实细致的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包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可参照推行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认真总结,加强宣贯。各包保联络员要加强组织协调力度,根据包保任务要求,对所包保县(市、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批评、处理或表彰意见,并反馈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收集分办,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做好宣贯工作。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